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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撤銷和吊銷的區別

法律分析:撤銷與撤銷的區別在於,撤銷是行使法律懲罰的行為,具有強制性和懲罰性;撤銷是行政許可的壹種法定撤回,具有剝奪性、不可逆性和救濟性的特征;註銷在壹定程度上也是壹種法律行為,具有懲罰性和程序性。對於企業來說,三者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

法律依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十九條企業未按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接受年度檢驗。屬於公司的,處654.38+0萬元、654.38+0萬元罰款。屬於分支機構、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等經營單位的,處以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屬於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企業在責令的期限內未接受年度檢驗的,由企業登記機關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未接受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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