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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公司股東為被告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1。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或者股權轉讓後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申請追加執行人。二是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現hotchpot,可以追加為執行人。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該財務獨立。當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財產時,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在執行程序中,他們可以直接申請變更、追加這家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被執行人承擔連帶責任。3.不依法履行清算義務的股東,可以追加為執行人。

法律依據:《民事執行當事人變更和追加規定》第十九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其股東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而轉讓股權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被執行人依據《公司法》申請變更或者追加原股東或者對出資承擔連帶責任的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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