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服務費稅率為6%。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納稅人有應稅行為,除提供交通運輸、郵政服務、基礎電信、建築和房地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外,稅率為11%;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其他稅率為6%。
法律客觀性: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第十五條規定: (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三)、(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和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17%。(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第十六條增值稅的征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