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法律規定,借款人與借款人對借款利率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但年利率不得超過15.4%;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的四倍。對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壹)既沒有約定借款期間利率,也沒有約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2)約定借款期間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應支持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間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