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無論孩子屬於哪壹方,另壹方都應承擔相應的撫養義務。
這種義務壹般以贍養費的形式體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壹條,18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