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自考和自考有什麽區別?(江蘇)

自考和自考有什麽區別?(江蘇)

區別如下:

1.自考是通過社會報名考試的壹種方式。首先在省裏規定的時間內報名,確認課程。每次報名都要付費進行信息采集和報考科目,然後通過自己的學習大概1.5個月就可以參加考試了。如果沒有通過考試,在有重名科目的情況下重新報名參加考試。

2.自考是自考形式的壹種變化。是學生重新學習的反映。首先,統考科目與社會自考相同,但統考科目普遍較少,約1、2、或3科目,其余課程為輔助考試課程。助考課程就是通過網絡學習,拿到相應的分數,然後參加考試。

  • 上一篇:我國法律援助中指定的律師是如何由法院或檢察院挑選的?妳和法律援助中心達成援助協議了嗎?
  • 下一篇:2020年安徽事業單位考試試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