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在國家和政府控制或認可下的規範:如果妳自覺遵守這些規範,並按照這些規範行動或行事,那就叫法律之內的自由;而超越這種控制或規範,不顧他人的利益或自由而任意行動或行事,就叫做“法外自由”——這種自由是建立在破壞規範或控制的反社會行為之上的,因此必須受到國家和政府社會的堅決打擊!在這種情況下,攻擊方仍然處於法律的調控之下,仍然是“法律之內的自由”,而被攻擊方則被認為是“法律之外的自由”。因為這種活動是不受控制的,無序的,所以沒有行為...壹切都是以自己的快樂為前提,給社會和人類帶來了巨大的災難。所以,作為壹個有良知的社會公民,無論在哪裏看到這種活動,都要毫不客氣地制止或杜絕!這是法律“內外”的根本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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