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是壹種虛構的血緣關系,即收養人、養父母、養子女之間的關系在法律上被視為與真正的生父母的關系相同。收養人和收養人簽訂收養協議後,需要到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壹般收養流程包括以下步驟:政策咨詢、登記、提交材料、審核、報批、發放收養登記證。要嚴格區分以收養為名出賣親生子女和民間收養,區分的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在具體案件中,應當通過考察送養子女的背景和原因、是否收錢及收錢多少、是否有撫養目的、是否有撫養能力等,綜合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非法獲利的目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壹條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而拒絕扶養的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