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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拒絕遷出或歸還鑰匙,如何維權?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到期後承租人繼續續租的,出租人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果承租人拒絕續租,拒絕搬出或歸還鑰匙,出租人可以通過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房屋並支付占用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市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屆滿或者終止,出租人請求負有騰退房屋義務的轉租人支付逾期占用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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