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壹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