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訴訟中民事法律關系的性質或已確認並形成訴訟的標準,應首先從《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所列的第四級案由中選擇。未規定第四級案由的,以此類推,適用第三級案由。如果沒有,可以直接適用二級案由,直到壹級案由。民事案件案由的確定是立案和審判實踐中不可避免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案件案由的規定。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465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