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專利法”通常是指由立法機關或相關機構制定的立法,以嚴格的法律條文固定壹些重要的社會問題、交易規則和社會行為規範;“立規約”是指法律制定後需要建立執法和執行機制,如設立相應的機構或法院系統來實施法律;“都具有法國風格”是指在法律制定和實施的全過程中需要遵循壹定的法律程序和規範。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果有更多的疑問,可以咨詢法律界的相關資料,或者咨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