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村幹部不是政府派駐的,而是村裏的村民選舉出來的。這些選出來的村幹部,壹般都是村裏有威望有能力的人。關於村幹部的任期,國家規定三年,無論是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還是其他村民,任期都是三年。但是,所有的村幹部都可以連任。只要農民自願在換屆選舉時投他們壹票,就可以繼續擔任下壹屆村幹部。村幹部只要對農村的發展做出了貢獻,沒有違規行為,退休後就可以領取國家養老金,而且這些養老金的數額相當大,壹般都在1000元以上。有了這部分養老金,農村村幹部的晚年生活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