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十條、村民自治條例、村規民約以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可以要求村委會退回罰款。如果村委會拒絕返還罰款,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