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村委會有權出具村委會屬於街道辦事處級別的證明,公章有效,用於法院立案。村長是否簽字並不重要,但要在證明的相關地方留下村委會負責人的聯系電話,以便法官核實證明的真實性。村民委員會的公章由鄉鎮人民政府出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1)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上一篇:從哪裏找自媒體的話題和素材?下一篇:丹陽翰林國藝光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