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問題被展開
鄉鎮衛生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不能作為法律依據。需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限制,需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診斷證明。診斷證明可以作為法定證據,但不能作為法律依據。廣義的法律依據是指法律依據和法律依據。
任何壹級醫院出具的證明,都只能作為法庭審判的證據。只要形式合法,對方就可以作為證據,沒有異議。
如果在這家醫院治療,醫院會保留病歷並存檔。有了病歷,隨時可以開診斷證明。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門診,醫院不會開超過幾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