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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經濟法案例

逐壹分析:

1.投資決策可以由董事會做出。但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只能承擔有限責任,不能承擔無限責任。

2.投資決策可以由董事會做出。

3、發行債券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為654.38+00萬元,根據《證券法》規定不可能公開發行債券。

4.提供債務擔保是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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