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必須牢牢抓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快科技發展,大力推進科技進步和創新;通過改革,調整生產關系中與生產力不相適應的部分,調整上層建築中與經濟基礎不相適應的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壹條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其他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和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並依法對非公有制經濟進行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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