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總監不是壹個法律概念,是公司內部的壹個稱謂,沒有標準的稱謂。
法律顧問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外部律師。
還有壹種職業資格叫“企業法律顧問”,由國資委、司法部、人事部聯合頒發。取得這壹資格的人也習慣簡稱為“法律顧問”。這位法律顧問在公司工作。如果壹個具有“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的人被公司任命為“法務總監”,那麽這兩個頭銜就是同壹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