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明確規定,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獨立承擔責任。17歲借款,如果是這種情況,法律歷史保護借款人。不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也就是說,借款人在17歲時借款2萬元是否受法律保護,值得探討。但我個人認為,壹般情況下,借款人是受法律保護的,除非17周歲的人借款用於違法行為,或者借款人明知該人未滿18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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