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在辦理信用卡時,依法取得他人授權且辦理信用卡的材料真實,不違法;如果代理人未取得他人授權,使用虛假身份證明騙取信用卡屬於違法行為,且詐騙數額較大,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法律客觀性: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發卡銀行收到持卡人還款時,應當按照下列順序償還其信用卡賬戶內的全部欠款: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收利息或手續費、後還本金的順序償還;逾期超過91天的,按照先還本金,後還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的順序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