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房屋代管糾紛是房屋所有權人委托他人代管房屋或者所有權人下落不明,由房屋管理機構代管而引起的糾紛。未經房屋所有權人授權或同意,委托代管人出售代管房屋引起的糾紛,房屋管理機關在未通知房屋所有權人的情況下拆除、改建、主張房屋所有權引起的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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