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糾紛的原因有139種,其中委托代理合同糾紛的原因只有8種,包括訴訟代理合同糾紛、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專利代理糾紛、商標代理糾紛、船務代理合同糾紛、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保險代理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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