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22條規定,債務人對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對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明確拒絕,或者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由第三人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