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積極準備應訴。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為披露和評價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某種效果而制作和發出的專業性法律文件。其本質是委托代理人表示自己意誌的法律行為,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總之,律師函只是壹個提醒和督促的法律文件,作為引子,給雙方壹個協商的機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零八條: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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