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第五條對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目標、組織原則和機構、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紀律等作出了根本規定。《準則》對全黨的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了基本規定。條例全面規定了黨在某壹領域的重要關系或者某壹方面的重要工作。條文、辦法、規則和細則對黨的壹項重要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作出了具體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可以使用規定、辦法、規則、細則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