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發展黨員細則》第三十六條,黨員轉移預備期屆滿,基層黨組織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暫緩討論其轉正問題,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1.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可以延長半年或壹年,但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2.準備黨員滿兩年還沒轉正的,取消準備黨員資格,要重新入黨。
3.因此,黨員在延長十五天後仍可提出轉正申請,然後由黨支部會議通過,上級黨組織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