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壹,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