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共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八條包括“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用房、公共門廳及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及其他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及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本文所說的地下室建設費用已進入房價,開發商不能單獨協商出售,產權應為全體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