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邀請的這位朋友屬於《民法通則》規定的無因管理的情形。妳讓他保管他朋友的手機,他也認可並同意了。最後如果手機丟了,妳邀請的朋友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妳丟了朋友的手機,可以根據民法向妳邀請的這個朋友索賠。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采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