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電動車穿拖鞋不違法。法律只規定了非機動車的質量和尺寸需要符合法律規定,沒有規定駕駛非機動車的人的著裝。所以電動車穿拖鞋不違法,但是要註意行車安全。由於駕駛員穿拖鞋,會使鞋和腳不合腳,容易脫離,而且脫落後駕駛員需要重新穿上拖鞋,會有安全隱患;但有些司機穿拖鞋,腳上容易出汗,會使拖鞋和腳打滑,司機踩剎車踏板和油門踏板時容易出現操作失誤,造成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條,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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