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於2019 10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於2065438年8月36日通過。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五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八十九條
本法自2019 1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