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電子簽名,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所含的用以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內容的數據。
本法所稱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性或者類似方式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存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