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督註冊人按照規定辦理註冊、變更和註銷手續;
2.監督註冊人依照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合法從事經營活動;
3.制止和查處註冊人的違法交易活動,保護交易者的合法權益。
4.註冊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認證機構可根據情況給予警告,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註銷註冊:
(壹)在註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二)登記後非法侵入本機構計算機系統,擅自變更主要登記事項的;
(三)未按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或者走年檢報告書、辦理年檢的;
(四)利用認證機構提供的電子證書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