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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釘打孔記錄可以作為仲裁證據嗎?

回答:

打釘記錄可以作為仲裁證據。打釘記錄屬於考勤記錄,可以幫助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考勤記錄可以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以下文件: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1)、(3)、(4)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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