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條明知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隱藏的場所或者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作偽證進行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先通謀的,以* * *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