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壹)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員工請假超過20天且單位未按規定扣除工資的;
(3)工作滿1年以上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超過2個月的;
(四)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職工患病超過3個月的;
(五)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超過4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