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昌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第四條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激勵和約束相統壹,薪酬水平要與業務職責和業務風險相適應。
必須與經營業績緊密掛鉤。
2.堅持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並重,建立健全年薪制,探索實施中長期激勵,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
3.堅持薪酬增長與員工薪酬增長相協調,促進公司合理薪酬收入分配關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