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憲法是獨立戰爭後為鞏固資產階級和種植園奴隸主的統治,建立新國家而制定的根本法。
《獨立宣言》是壹個帶有強烈理想主義色彩的宣言性綱領。
1787憲法是壹個可操作的法律文件,更註重現實。
所以1787的美國憲法比獨立宣言更符合美國獨立後的政治經濟形勢。
美國憲法1787確定總統和議員由選舉產生,這是很大的進步;但是,在民主方面,它比《獨立宣言》更保守。比如《獨立宣言》強調的是人民的天賦權利、人民的主權和人民的革命權利,而1787的憲法壹開始就沒有提到人民的民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