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利益沖突無法調和或無法由雙方壹致解決而尋求國家的保護,即根據國家意誌制定的法律;
(3)因此,360與滕旭打官司的原因只有壹個,那就是利益沖突,無論是名譽利益還是現實的物質或經濟利益。
(4)360與騰訊的訴訟主要集中在兩個問題上:壹是360訴滕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如QQ與360軟件不兼容),二是滕旭訴360妨礙用戶自主權,強制或引導用戶卸載QQ附屬軟件(如360殺毒提示有360安全衛士,引導用戶卸載電腦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