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構成犯罪的,賭博行為發生後半年內,公安機關不予追究;
2.構成犯罪的,過了追訴時效五年,公安機關不再追究。因為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後不再追究刑事責任,而賭博罪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犯罪在下列期限後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