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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主觀性:

非法集資的犯罪分子往往通過誇大宣傳來集資。這類行為的犯罪周期壹般較長,同時壹些犯罪事件,如綁架、暴力逼債等犯罪行為,會給社會帶來很多不穩定因素。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破壞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賠贓物,減少損害結果發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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