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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歲接受法律責任?

法律解析: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稱為完全刑事責任年齡。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才應當負刑事責任,稱為不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和年滿65,438+0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以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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