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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有哪些法律規定?

依法應當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隱匿財產、惡意清償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或者以其他方式轉移、處分財產的;逃匿、銷毀、篡改賬目的,以轉移財產、隱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論處。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第九十壹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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