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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2月中蘇簽訂了什麽條約?

1950年2月4日,經過毛澤東與周恩來、斯大林與維欽斯基的會談,兩國政府在莫斯科簽署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同年4月6日生效,有效期30年。

根據條約,蘇聯同意放棄在中國的特權,在1952之前,將中長鐵路的全部權利和財產無償移交給中國政府。蘇聯軍隊從旅順口撤退,中國政府支付蘇聯在這裏的建設費用從65438到0945。大連的行政管理權歸還中國管轄,蘇聯在大連臨時托管和租借的財產由中國政府在1950內接管。蘇聯政府借給中國政府3億美元(年利率1%)。

1979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決定,鑒於國際形勢發生重大變化,該條約到期後不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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