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全國統考,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此時他還不是真正的二級建造師,但他有二級建造師的資格,不能上崗。
2.只有辦理了註冊手續,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專用章,才能被稱為法律意義上的(註冊)二級建造師,才能上崗。
建造師制度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成績管理: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周期滾動管理方式,參加全部三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
百度百科-註冊二級建築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