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禁止MLM條例》
第二十四條有本條例第七條所列行為,組織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沒收,並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六條為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