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散發淫穢卡片屬於傳播淫穢物品,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圖書、期刊、圖片、電影、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等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上一篇:國外重大資產重組後多久才能IPO?下一篇:法律的正義性、強制性、明確性、相對穩定性和有效性是什麽意思?請解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