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房標準的簽訂是要具備裝修條件的,開發商現在給妳提供了臨時水電,不構成違規。另壹方面,如果合同是在房屋竣工驗收後簽訂的(有竣工報告,也就是水電氣都是官方的),現在已經過了合同上註明的交房日期,那麽開發商現在的行為就是違約,應該按照合同賠償妳。
另外,住宅設計規範也不能作為違規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