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罰金是刑罰的壹種,也屬於刑事責任的追究。罰金和罰款都是國家機關強制違反者在壹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壹定數額現金的處罰方式。罰金刑適用對象廣泛,既可以適用於處罰較輕的犯罪,也可以適用於處罰較重的犯罪;主要適用於經濟犯罪、財產犯罪等故意犯罪。罰款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規定決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行使罰款權。罰款和罰金的經濟結果是壹樣的,被罰款的人要交壹定的錢。但是,其性質的嚴重程度是不同的。罰款承擔行政責任,罰款承擔刑事責任。換句話說,被罰款的人比被罰款的人違法更嚴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有: (壹)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